︱首 页工商注册税务申报专项审批资产评估前置审批后置审批变更登记注销登记海外公司注册
 内资注册外资注册技术出资验 资审 计内资年检外资年检公司法
 ︱外商政策法规高新企业认证ICP指南SP指南ICP政策法规联系我们
  工商注册流程
·外资企业注册流程 咨询电话:
·内资企业注册流程 010-51661491
工商注册服务: 根据投资环境、经济发展、创业优惠政策等,为客户解决注册公司各类疑难。联系方式:010-51661491 13681465238

北京工商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从事企业注册咨询服务,至今,已成功帮助数百家企业完成注册登记,并且至今仍为近数百家企业代理记帐报税服务,受到良好赞誉。公司在发展过程中,根据客户需要,逐渐发展了相关业务,业务范围涵盖广泛,成为一家综合性服务机构。     咨询热线:010-51661491 13681465238

·内资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外资 外资企业设立登记 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开业登记
·行政 高新技术企业认证 软件生产企业认证
·评估 无形资产评估 投资项目评价及咨询
·税务 办理地税登记 办理国税登记
·ICP证 什么是ICP证 BBS办理流程
·SP证 什么是SP备案 红盾办理流程
  申办ICP备案
·高新企业认证办理流程
·内资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内资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外资注销登记办理流程
·外资变更登记办理流程
·ICP证办理流程
·SP证办理流程

申办ICP备案证明须提交材料



 一、单位介绍信。

 二、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验资报告。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均为有效复印件(在复印件上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验资报告应为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清晰复印件)。如投资者为自然人,请提供投资人清晰身份证复印件。如投资者为企业,请提供企业经营许可证副本的清晰复印件。拟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非公司企业申请者,应提供《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
从事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服务的ICP服务商,除提供上述文件外,还必须提供有关主管部门(市局级单位以上)审核同意的文件。

  三、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ICP)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1.申请书台头应为"北京市通信管理局"。
   2.申请单位情况简介。(公司的隶属关系,注册时间,注册性质,注册资金,投资单位名称及投资额,主营业务等。)
   3.拟申请的电信业务。应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
   4.网站开设的栏目及主要内容,网站名称,域名,IP地址。提供接入的ISP公司名称,服务器所在机房地址,接入ISP的方式,接入速率。
   5.单位具体地址(办公地址和机房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姓名、电话,负责人姓名、电话。备注:申请书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四、申办互联网信息服务业务(ICP)的可行性报告。
   1.申请经营的具体服务项目、服务功能。服务项目包括免费电子信箱、代制作网页、出租服务器空间、有偿提供信息、电子商务、搜索引擎、电子公告等。对每个服务项目的内容应有较清晰的描述。
   2.系统组成(含网络拓扑图)、主要设备情况。 首先应提供公司内部局域网及说明接入ISP方式的网络拓扑图,然后对图有较详细的文字说明。对局域网涉及到的主要设备(分已有设备和预购设备),应提供生产厂家、型号、数量、邮电部颁发的设备入网证明和入网标志等属性,并提供设备列表。当主机完全托管时,可以不提供网络拓扑图,但应有文字说明。
   3.机房情况。机房的具体地址、邮编,机房的电源、空调等硬件环境。对主机托管的情况,也需要提供所在ISP机房的相关信息。
   4.网站服务内容设置。
服务内容是具体在网站上提供什么方面的信息,凡是在网站上提供的信息,信息的类别、内容都要详细列表说明。
   5.公司机构设置及其职能,主要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情况。提供详细的组织结构图,员工数量、学历状况、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各占多少比例,公司主要人员名单(姓名、职务、学历)。
   6.计费方式(如一年的会员制、一次性收费、累计计费等)收费方式(如邮局汇款、银行汇款、货到付款等),收费标准(以网上价格为准)
   7.市场预测、发展规划。备注:可行性报告需要在落款加盖本单位公章。

   五、服务保障措施、监督电话(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六、信息安全保障措施。
   分为三项制度:信息安全保密制度、技术保障措施、信息安全审核制度。这三方面要分别从管理、软件、硬件、制度上予以详细说明。应具体提供公司已有的信息安全保障方面的管理制度或条文。(三项制度均独立成文落款加盖单位公章)

   七、请提供与ISP专线接入/主机托管/空间租赁的协议书复印件,及申办ICP许可证需提供接入ISP的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租用ICP空间的ICP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八、除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验资报告、工商预登记核准通知书和相关政府部门批件外,所有材料一律使用 A4纸,以便于整理归档。
相关文章:
申请ICP经营许可证应具备的条件
办理ICP证备案证明须提交材料
办理ICP经营许可证项目变更(增项)应报送的材料
办理电子公告(BBS)专项申请应报送的材料
办理ICP申报材料装订要求



 
 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局东城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西城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崇文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宣武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朝阳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
 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局海淀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石景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门头沟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房山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通州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顺义分局
 工商局
北京市工商局大兴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怀柔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密云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昌平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平谷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延庆分局
北京市工商局燕山分局
 其他政府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暑
首都公用信息平台
北京通信管理局
北京市政府
北京市商务局
申办ICP备案证明须提交材料
申办ICP备案
| ICP申办 | SP申办 | ISP/IDC申办 | BBS申办 |最新公告 |高薪申报 |政策法规 |联系我们|
业务部联系方式:010-51661491 13681465238 E-mail:dbyyzz@gmail.com
© 2001-2008 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55号名商大厦(市工商局对面)
  北京工商登记注册代理事务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06019031号